法律分析:可以,公司首先要提交變更報告,包括變更的目的和具體內容,經股東會通過並備案,然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視為違法。公司分立或者合並後,存續公司和合並後新設立的公司都將發生業務職能的變化,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革和公司組織變革是同壹個變革過程的兩個方面。公司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和類型、有限公司股東(包括股東資格繼承)、有限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姓名、分支機構登記事項變更、合並、分立、公司存續的,根據上述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份轉讓不屬於應當申請變更登記的情形,無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包括:
(壹)名稱(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註冊資本(五)公司類型(六)經營範圍(七)經營期限(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姓名。
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上一篇:工資卡公司是怎麽給我們辦理的?下一篇:壹個公司的母公司上市,會有利於其子公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