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時間:每月壹次,具體時間由部門主管安排。
參加人員:各部門所有人員。
會議內容:總結本月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分析提出存在的各種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下月工作計劃。
滿足系統要求
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或早退,會議記錄人員應對會議進行登記。
主持人必須在會前與有關人員擬定會議議程,不能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每次例會都應記錄在專門的會議記錄簿上,並由記錄員保管。會議紀要應包括:會議時間(起止時間格式為年/月/日/小時/分鐘)、議題、主持人、記錄人、出席人、缺席人、詳細會議內容(發言記錄)、討論結果。所有例會的會議記錄應在例會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內由會議記錄員提交至總經理辦公室。
所有參加例會的人都要把手機設置成靜音或震動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