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虧損1年,凈資產跌破面值,或者公司經營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的,交易所將對該公司股票給予特別處理,即ST制度。對於ST公司來說,如果再出現什麽問題,比如下壹年度繼續虧損,以至於達到公司法中連續三年虧損的限額,就要進行PT。PT制度是證券交易所對暫停上市公司股票流通采取的特殊安排,目的是增強市場流動性,切實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交易所采用PT交易制度時,還規定在1998 1起三年內的任意1年度,PT公司能夠扭虧為盈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請恢復上市,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後可以恢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