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的組成部分如下:
(1)公司類型,應註明是哪家公司;
(2)特定名稱,除法律限制外,壹般由當事人自由選擇;
(3)業務部門,非法律強制,可有可無;
(4)公司所在地的名稱,代表公司的商業信譽和技術水平。壹旦核準註冊,公司將獲得該名稱的專用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條。
公司名稱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二、公司更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變更名稱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或者公司申請登記的委托書應當載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由股東蓋章或者簽名;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章程的修改;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