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經營範圍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法定代理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