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公司所欠債務,母公司不償還。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債務由子公司自行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