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三證合壹是指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新證為工商營業執照,有稅務登記號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