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牌照是當地車管所發給機動車的行駛憑證。舊時也指發給壹些特殊商家的執照。車牌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沒有車牌的車輛是不允許上路的。1,機動車登記、轉移、註銷登記/轉移申請表;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公戶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最好帶公章);3.代理人為代理人的,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書面授權;4.機動車來源證明;5、國產機動車出廠合格證;6、機動車購置稅完稅證明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