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海市非營業性公交車配額拍賣管理規定》。
第七條個人小客車額度競買人是指持有有效身份證件、本市居住證(不含暫住證)和機動車駕駛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個人公車配額競買人通過拍賣方式取得公車配額後,3年內不得再次報名參加拍賣。單位公車額度競買人是指持有有效組織機構代碼證並在本市註冊登記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地駐滬機構等單位,以及持有有效《上海市購買專控商品審批通知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本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
第八條個人公車配額和單位公車配額分別定期拍賣。個人公車配額拍賣無底價,單位公車配額拍賣有底價。底價為當月個人公車配額拍賣成交均價。拍賣通過互聯網、電話等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授信額度憑證的使用人應當與購車發票上的車主姓名壹致。個人客車額度僅限於不超過9座的小型客車。個人和單位公車配額自開放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