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五”規劃的編制必須建立在對宏觀環境的深刻理解之上。這個國家非常重視科技創新。應從國際競爭環境的大背景來看待,更深刻地認識到我國現階段迫切需要突破的核心技術,從而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國有企業在科技創新中需要發揮的重要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或者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