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種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的余額。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照比例稅率或計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具體稅率和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確定。
應納稅額不足1毛的,免征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壹角以上的,稅收尾數不足五分的不算,超過五分的按壹角繳納。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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