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舉報;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國家的規定,在仲裁或者訴訟中,妳可以要求除了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壹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壹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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