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性質壹般可以改變。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在工商局辦理公司營業執照變更時,需要攜帶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等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公司股東的連帶責任是什麽?
公司股東的連帶責任如下:
1.股東與公司之間出現人格混亂,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
2.惡意逃避債務。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彌補投入不足;
4.撤回投資;
5.壹人公司債務;
6.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補足出資的連帶責任;
7.利用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8.股東怠於履行義務,導致無法清算;
9.公司解散時,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
10.非法人公司產生的費用和債權;
11.公司的成立不是為了給他人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