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公司因為業績不好辭退員工合法嗎?

公司因為業績不好辭退員工合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業績差不代表無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的不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同類型、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者,也要由用人單位進行調動或培訓,必須給他們工作機會。員工轉崗或培訓後仍不能勝任的,可以辭退。用人單位因勞動者表現不佳而直接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壹)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 上一篇:量子量子科學儀器貿易(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供電所屬於什麽單位?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