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公司增加的資本都可以認繳。只要在設立時就約定了認購制。以要約方式設立的直銷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特定公司不能認購增資,必須足額繳納。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四條股東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