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鑒於流動性風險,投資前應註意分析,盡量選擇交易活躍的債券。同時註意不要把資金全部用於投資,應該準備壹些現金以備不時之需;
(3)鑒於信用風險和回購風險,投資者在選擇債券時應對公司進行調查,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
法律依據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九條,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債券發行的核準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對公司債券發行的備案依照本辦法進行;
並不意味著對發行人的經營風險、債務風險、訴訟風險和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或收益做出判斷或保證。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