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賬戶應在註冊地開立,但符合條件的賬戶也可以異地辦理。公司賬戶是非居民(個人)賬戶,如公司、行政事業單位等的銀行賬戶。他們通過支票和匯款憑證取錢,沒有卡和取款。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在異地開立相關銀行結算賬戶: (壹)營業執照註冊地在不同行政區域(跨省、市、縣)且需要開立基本賬戶的。(二)辦理異地貸款及其他結算需要開立壹般存款賬戶。(3)存款人因掛靠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機構發生收入匯出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四)異地臨時業務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五)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如果公司符合上述條件,可以在異地開立普通賬戶。
法律依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五條。存款人應當在其註冊地或者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按照本辦法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上一篇:公司更名後,合作單位要求寫壹份聲明,聲明公司更名後債權債務無關。應該怎麽寫?下一篇:股票市場送股份是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