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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拿地需要什麽手續?

法律主觀性:

征地所需的程序包括:發出征地通知書;征詢村民意見,組織聽證會;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的登記和確認;擬定“壹書四方案”並上報審批;征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根據群眾意見修改相關規劃並予以公告;落實征地補償和安置資金;實施補償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各征用單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數量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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