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公司執行董事的責任和風險

公司執行董事的責任和風險

法律分析:執行董事的風險在於,執行董事的職責相當於其他公司的董事會,需要制定和執行公司的各項重大規劃和計劃,決定機構的設置和管理,責任重大;此外,執行董事還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要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活動,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上一篇:公司簡介用英語怎麽說?
  • 下一篇:股票質押是什麽意思?是好是壞?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