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法律層面,主要為《公司法》和《證券法》。公司法的宗旨是“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公司法對公司的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有最基本的規定,可以說是公司治理的基本法。《證券法》主要通過規定信息披露來規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上市公司、股東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優化上市公司治理體系。
二是部門規章、部門規範性文件和行業規定。如《首次公開發行及上市管理辦法》第14條要求“發行人依法建立健全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和董事會秘書等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再比如,證監會2065438+2008年9月發布的修訂後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指引》,是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專門規範性文件,對規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此外,交易所出臺的相關行業規定,對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也具有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