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為XXXX(以下簡稱“公司”)。
2.該公司尚未確定終止日期。
3.該公司是根據加利福尼亞州的《普通公司法》組建和成立的,從事任何合法的商業活動,銀行和信托業除外。
業務,以及加州公司法規允許的專業業務。
4.根據《加州公司法》第1520節第(b)小節,代表本公司交付法律程序文件的服務公司為:
CSC-律師服務公司。
5.公司授權發行的股份總數為65,438+050,000股,每股定價2美元。都是壹個檔次的普通股。正確
公司董事會將不定期審議決定發行上述部分或全部股票,也是不定期的。
慎重決定是否將這些股票註入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