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取消公示期的期限如下:
(1)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1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
(2)合夥企業清算人應當自確認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合夥企業解散,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註銷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註銷流程如下:
1.先去工商局辦理清算組備案手續;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負責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破產企業的財產,代表破產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對人民法院的行為負責並報告工作;
2.完成清算組備案後,在報紙上刊登45天;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後,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報告清算分配情況,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未清償的債權不得清償;
3、在報紙公告期內同時辦理稅務部門註銷;
4.成功註銷稅務登記並拿到清算報告後,公告期滿可以去工商局註銷工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