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支付的現金;
2.用公司當年利潤分配新股;
3.將公司的盈余公積金轉為股本。
分配方案可以包括兩項內容,壹是利潤分配方案;二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方案。其中,利潤分配方式有兩種,即現金和紅股。其中,紅股是指未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實際上是會計科目之間的調整,不涉及現金流出,但公司通常要代個人投資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嚴格來說,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利的範疇,但也可以視為壹種股利,因為這種行為的本質類似於股利分配。在上市公司年報中,利潤分配預案和轉增股本預案並列陳述。至於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案,雖然理論上可行,但上市公司很少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