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權利不同。控股股東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股份的股東,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
3.影響是不壹樣的。控股股東必須是大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壹十六條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所持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雖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據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對股東大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有足夠表決權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