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壹般指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機構,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公司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有權任免董事,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策權。企業的壹切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經營決策,壹般都要經過股東大會認可和批準才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法律客觀性:
第三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