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股東借錢給公司是合法的。作為法人,公司本身沒有任何財產。其全部財產由股東對公司的投資形成。股東繳足註冊資本後,可以借錢給公司。公司向股東借款後,應當記入會計賬簿。《公司法》第九十壹條發起人、認股人不得擅自抽回已繳納的股本,或者以繳納的出資抵減股本,不得抽回其股本,但未按期足額募集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除外。
法律客觀性: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