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股東必須在多長時間內償還貸款。壹般還款期限由雙方約定。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還是不確定,借款人可以隨時歸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按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借款人可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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