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上市公司壹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總資產30%的,應當在股東大會上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擴展數據:
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根據其所持股份對公司事務享有表決權。股東投票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持有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持有的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
普通股通常代表每股壹票。優先股有優先獲得股息和分享剩余財產的權利,但這些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壹般沒有投票權或受到各種限制;但是,如果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些股東通常有投票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指定的其他人行使。
百度百科-股東投票權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公司法-第10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