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公司具有股東廣泛性、合資性、股東責任有限性、股份開放性、自由性和開放性等特征。
2.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任何合資企業的特征,封閉的集資,圓柱形的組織,嚴格的股權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九條
股東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發起設立,也可以募集設立。
發起人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公開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部分股份,將剩余股份向社會公眾或者特定對象募集設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