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不壹定是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壹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壹種,因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過發行和認購股票籌集資本或者資金而設立的企業,而上市公司是指其公開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第六條允許企業只能使用壹個名稱,且不得與登記主管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同行業註冊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只要四個部分中有壹個與前三個不同,就可以了。兩家公司雖然品牌名稱相同,但行業不同,壹般可以接受,除非化工企業是經營範圍較廣的集團公司。但不是按照企業名稱分組,兩者不會造成名稱混淆。
上一篇:為了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會召開全球峰會,讓妳全權負責?下一篇:廣安愛眾是國企還是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