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其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得少於二人,發起人不得少於二百人,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因為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須是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不是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壹般稱為“股份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壹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個以上的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