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名以上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承擔公司的籌建工作。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