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已經公開發行;
2.公司總股本符合交易所標準;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適當比例;
4.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5.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其他條件。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實收資本總額;(三)發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