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52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以下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3年以上,且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主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且向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達到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表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