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對股息的限制如下:
1,必須是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
2.應先提取10%的利潤,列入法定公積金;
3.如果以前年度有虧損,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再提取當年公積金,再分配當年利潤;
4.按實繳出資比例(非公司章程規定)分配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分紅前的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