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解散是公司法人資格註銷的法定程序,是公司經營活動終止的法律事實。公司解散後,公司的法人資格並沒有立即消失,還要經過清算程序。公司清算是解散公司在全部經營活動結束後,清理公司財產,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將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給股東的程序。只有清算程序完成,公司才會正式消失。
公司解散有幾個原因:
公司業務已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決定解散。
合並,即新的合並或吸收合並被吸收。
破產,當公司宣告破產時,公司應立即解散。
政府當局宣布了解散令。
法院裁定解散。
解散公司有兩種方式:壹種是自願解散。這主要是基於公司自身的要求和自願解散。另壹種是強制解散。根據法律或主管當局的命令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