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兩個人。具體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得少於二人,但不得超過二百人。因為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須是有限責任公司,不是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壹般稱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如果要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兩個人以上來設立和辦理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實收資本總額;(三)發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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