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份越多,權力越大。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持股份的種類和數量。股東的話語權來自於所持股份。在股東大會上,每壹股代表壹種股權,即投票權。所以,股東要想擁有話語權,需要知道持股比例和控制權之間有兩道坎:50%是大部分事項的決定權,2/3,即60%以上是所有事件的絕對控制權。股東出資越多,話語權越大。在股東大會上,每股代表壹種股權,即投票權。那麽企業不僅要公示股東的相關信息,還要公示企業的年報。如果在企業發展過程中,股東的出資信息、股權發生轉移,需要及時變更信息,逾期不公示將受到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股東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壹百零三條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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