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諾自停牌之日起30日內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並披露相關預案,公司股票將於2011開市起復牌。同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也承諾在股票復牌後3個月內不再籌劃任何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公司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每周至少披露壹次相關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
自停牌之日起,公司將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履行必要的審批和審議程序,並督促公司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審計和評估機構加快工作進度。公司預計在停牌期滿前五個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所需的披露文件。
公司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