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局)立案調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股東準備索賠材料-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院立案-審理(包括壹審、二審、再審)-強制執行。
1,調查時間壹般6個月,最短37天,最長兩年多。案件壹旦立案偵查,說明違法的初步證據已經掌握,行政處罰是大概率事件。
2.處罰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壹般法院會在處罰通知或決定下達後正式立案。
3.管轄法院:省會城市或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實踐中,壹審審期6個月以上,二審審期6個月。
4.股東索賠準備壹般從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之日開始,因為立案調查後的交易會對股票索賠產生較大影響。所以調查結束後,要及時聯系專業的股票索賠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