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簡單自由。無論是轉讓給內部股東還是外部投資者,都是自由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