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享有的公司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綜合權利。股權分類:1。根據股權優先的目的不同,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2.根據股權的行使是否達到壹定的股份數量,分為個人或少數股東權利;3.根據股東的特殊性分為普通股東權利和特殊股東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壹人壹票。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