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分為股份,每股數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份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第壹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