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不是貸款,但為出質人債務提供擔保的,可以視為貸款。股權質押是指質權人以其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貸款是指根據民法典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而發放的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3條
以基金份額或者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出質登記時設立。
質押後,基金份額和股權不得轉讓,但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交存基金份額和股權轉讓所得價款。
上一篇:章程中營業期限壹般寫多少年?下一篇: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