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長,通常稱為吉谷幹部。公務員法中沒有股級職位,但由於縣級直屬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的最高行政級別為正科級(縣級直屬部門、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除外),其內設部門和相應的下屬單位不應再稱為部門而稱為股室,股室負責人稱為單位負責人,成為國家承認的最低領導職務。
科長作為單位中層幹部和骨幹,可以參加縣裏壹定規格和級別的會議,也可以參加單位內部中層幹部的會議,在局內部會議上有壹定的話語權和建議權。可根據股室的實際情況,對相關任務進行布置和安排,並在股室的職能和職責範圍內,具有壹定的決策權和簽署權。
行政級別
行政編制:科長、科長、處長、主任、部長。副主任以上是官員;其他部門負責人。當然也有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當科長。
單位負責人是最基層的管理骨幹。另外,過去省、地、縣團級。省市縣都有局,只是局的級別不同。是分局下屬單位,省局隸屬於部門,市局隸屬於部門,縣局隸屬於股。和軍隊壹樣,軍事機關叫師,師機關叫師,團機關叫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