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項目填列說明,企業應當根據財務會計明細準確劃分境外關聯交易、境外非關聯交易、境內關聯交易和境內非關聯交易。不能準確劃分的,應當確定其他劃分方法,並說明具體劃分標準。
第二,表與表的關系。
1,第5列=第1+2+3+4列。
2.14行= 1-3-5-7-8-9-10+11+12行。
3.18行= 14+15-16行。
4.第20行=第18-19行。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規定:
第十壹條公司擬進行的關聯交易應由公司職能部門提出議案,議案應詳細說明具體事項、定價依據以及對公司和股東利益的影響。
第十二條公司擬與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公司提供擔保、接受現金資產、單純減免公司義務的除外)金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含3,000萬元),且占公司最近壹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含5%)的,除及時披露外,還應當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
本制度第四章所述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對象,可以不進行審計或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