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參與者:
為進壹步落實M&A及重組市場化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加強M&A及重組全過程監管,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分析評估了近年來市場變化及相關政策調整情況,全面梳理了M&A及重組業務規則,修訂完善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 並形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詳見附件),現予發布。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指引》(上證[2015]5號)同時廢止。
本所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適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但重組審核、登記程序等事項適用《科技創新板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
19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