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崗位(崗位、技術)工資:根據不同崗位(崗位)的業務技術要求、工作條件、職責等因素確定。隨著工作的變化,崗位(崗位、技術)的工資也隨之變化。
3.年薪:以工齡為基礎,結合考勤和工作表現。
4.浮動工資:也稱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的經營效益和個人的表現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