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正廳級)被提起公訴。近日,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正廳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壹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李並聽取了其委托辯護人的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黨委書記、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