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項,督察長發現基金和公司運作中存在問題時,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業務領導通報,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建議,並監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基金公司總經理未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督察長應當向公司董事會、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屋宇署,監察長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獨立調查。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督察長有權列席或列席公司董事會、公司業務、投資決策、風險管理等相關會議,有權查閱公司相關文件和檔案。C項督察長發現基金、公司運作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重大問題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